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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5600吨功能性有机硅系列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5600吨功能性有机硅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规模和内容: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新征土地80亩,新建4幢生产合成车间用于实施本次项目的生产,同时新建包括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仓库等公用工程。

建设地点: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D-22-1地块

项目投资:总投资4327.9万美元

项目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绿色产业集聚区

黄家街道

四都刘村

681468.6

3196215.7

村庄、人群

~215户,~602

环境空气

二类区

WNW

~280

张家村

682763.8

3195406.2

村庄、人群

~215户,~602

ESE

~940

寺前村

682535.2

3194968.1

村庄、人群

~450户,~1244

SE

~1070

下刘村

680449.5

3196387.1

村庄、人群

~301户,~797

WNW

~1260

新山底村

680020.9

3196015.7

村庄、人群

~455户,~1165

W

~1700

吕宅村

681788.6

3198140.4

村庄、人群

~701户,~1545

N

~1990

黄家村

679813.0

3198247.0

村庄、人群

~326户,~1783

NW

~2840

柯城区

石室乡

上厅村

684005.9

3193646

村庄、人群

~490户,~1723

SE

~3260

响春底村

岭底村(自然村)

684211.7

3194634.0

村庄、人群

~254户,~657人

ESE

~2860

衢化街道

缸窑村

684008.0

3196468.0

村庄、人群

~376户,~1086人

E

~2020

衢江区

廿里镇

塘底村

塘底村(自然村)

679481.5

3193925.7

村庄、人群

~507户,~1646

SW

~3040

郑家村(自然村)

679611.4

3194115.4

村庄、人群

SW

~2830

七塘坞村(自然村)

679891

3194554.9

村庄、人群

SW

~2350

吕塘底村(自然村)

679591.4

3196332.7

村庄、人群

W

~2210

彭家村

彭家村(自然村)

680560.2

3194005.6

村庄、人群

~397户,~1348

SW

~3040

后芬村(自然村)

679950.9

3194065.5

村庄、人群

SW

~2830

大湖村(自然村)

681259.3

3193616.1

村庄、人群

SW

~2350

蔡家村(自然村)

681429.1

3193616.1

村庄、人群

SW

~3040

上吴村(自然村)

681738.7

3193965.6

村庄、人群

SW

~2830


三、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8年衢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区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监测点甲醇、甲苯、HCl、非甲烷总烃、二噁英监测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周边区域地表水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说明该区域内地表水水质现状良好。

本项目区域内地下水各类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拟建厂区所在地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监测值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经管网送至清泰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单独由独立管道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送至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外排废水在清泰污水处理厂的进管标准范围内,不会对清泰公司污水厂的运行造成影响。

3)地下水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和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的防沉降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除做好防渗工作外,还需按照本次环评要求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查废水处理区、生产装置区、固废堆场和罐区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4)声环境

该项目的设备在选型上将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根据预测可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够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5)固废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3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别

防治措施

废水

(1)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合理投资及远、近期发展要求,建议企业在厂区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250t/d的污水处理站,建议采用隔油+气浮+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2) 要求做好废水预处理和污水处理站进水的调质配水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运行和出口的稳定达标。

(3) 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清污管线必须明确标志,并设有明显标志。对生产车间范围内前30分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汇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同时要求在厂区雨排口设置雨水监护池,同时建议配置报警和连锁系统。

(4) 各生产车间的污水沟渠必须有防腐措施,采用高架铺设污水管

废气

1根据本项目的废气排放特点,建议厂区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流程:

生产车间建有废气预处理装置,其中硅油生产车间建议采用酸水/碱水+水二级喷淋预处理装置,根据废气组分分别排入,其中催化剂分解物质的异味废气等排入酸水喷淋系统,含有氯化氢等混合废气和其他废气排入碱水喷淋系统;经预处理后车间经除雾后排入厂区集中吸附装置,经二级吸附/脱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特种硅烷和硅氧烷生产车间针对含氯和不含氯的废气分类收集,含氯的废气经水+碱水二级喷淋后排入厂区气液焚烧炉处理,不含氯的废气经收集后经气液焚烧炉处理后高空排放,气液焚烧炉焚烧尾气经急冷塔(加氨水)+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

储罐废气根据物料性质分类收集,氯硅烷类储罐废气排入特种硅烷和硅氧烷生产车间废气预处理装置,其他储罐废气排入硅油车间废气气预处理装置;

厂区设置两套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分别采用气液焚烧炉和二级吸附/脱附工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用于处理含有车间废气(包括工艺废气、车间废水罐废气、车间储罐及接收罐废气等),此类废气经收集后排入集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处理站污水站各单元应全部封闭,收集的废气与固废堆场废气(在进行固废转移或入场前进行间歇抽气) 一并排入厂区污水站尾气处理装置,经氧化+碱水二级喷淋处理后排放。

2本报告提出的废气治理方案仅为初步方案,企业在项目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论证,确保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噪声

(1) 在厂区的布局上,应把噪声较大的岗位布置在远离厂内生活办公区的地方,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2)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循环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对污水泵房采用封闭式车间,并采用效果较好的隔音建筑材料。

(3)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

(1)本项目硅油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泵后冷凝液、过滤废渣、废液等工艺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其中不含氯的有机废液去厂区气液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生产车间密闭过滤器产生的废滤芯、滤布、滤渣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

(3)未沾有化学物质的纸板箱和编制袋可作为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站进行清运或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沾染危化品薄膜袋等包装物为内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废水处理污泥和四车间含氯硅烷喷淋废水滤渣、盐酸处理系统过滤渣、气液焚烧炉焚烧飞灰和底渣、实验/质检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有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危险固废均要求建立固废台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7危险固废堆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暂存场地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所有废物都必须储存于容器中,容器应加盖密闭,液体全部桶装或储罐,固体全部密闭塑料袋装后放于桶内密闭,原则上固废暂存库不排放废气,存放地面必须硬化且可收集地面冲洗水。

8)本项目部分原料采用桶装物,对于包装桶不得露天放置,必须放置在室内、棚下或其他具有防雨防渗功能的建筑下,同时根据周转量设置足够面积的空桶堆放场所。

地下水

(1) 厂区内生产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工艺过程及产品装卸过程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 厂区内污水收集池采用混凝土构造及设置防渗层,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3) 厂区内的固废堆场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物,并设置有顶棚及围堰,防止由于降水造成的二次污染。

(4)厂区内的污水收集管道采用管道高架输送污水。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通过分析,项目排放废气、废水经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能达标,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和“三线一单”原则。

本评价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浙江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5600吨功能性有机硅系列产品项目在拟建地实施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询方式和期限

(1)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4)公示时间:20191230~2020年113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D-22-1地块

联系人:方红兴

联系电话:13905708345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电话:0571-28257967    13067793771

(3)当地及审批环保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0-3888422


、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提供公开查阅


浙江赢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29